十三 钱半城中春药

胭脂醉红妆1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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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钴夕照正沿着马车的车辙痕迹往钱府赶去,不知为何,从刚才开始,他就觉得自己心绪不宁。他是个孤儿,自小一个人行乞长大,后来因缘际会经历了一些事,遇到了一些人,才会变成如今的样子。十几年来,他走南闯北,经历了世态炎凉、人情冷漠,已经习惯了。遇到再大的难关,他依靠着自己,经历了生死的磨难,一次次的逛荡过来,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心神错乱。

    焦急地走了几步,心中却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地催促,让他快一点,再快一点……钴夕照心神一动,竟然用了轻功。这几年来,他一直把自己有武功这件事隐藏的很好,江湖上几乎听不到那个一命千金的夺命书生的称号了。

    他还是一个乞丐的时候,天天饱一顿,饿一顿,却有一个小小姐总是从家里的厨房里偷馒头冷菜给他饱肚。久而久之,他就时常会在同一个时间在同一个地方等她。有的时候,他明明已经要到了吃的,但是,他还是会去同一个地方等她。

    对于深陷泥沼的他来说,那个小女孩就是如同观音一般的存在,善良美貌。虽然,知道她这样的女子,他是万万赶不上万一的,他们之间何止是云泥之别,但是,自从见到她皓白的手腕伸向他的时候,他的心里就有了她的影子。

    他至今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她时候的场景,小女孩纤细小巧的手掌白生生的,像是一块刚蒸出来的发面馍馍,他从来没有要到过这么好的食物。他咽了咽了一口口水,不知道是为了白馍馍,还是为了她雪白的肌肤,那一次,他已经有四天没有吃过东西了。他竟然不敢伸手,怕自己满身满手的肮脏玷污了她。她却来扯的胳膊,硬是把馍馍塞进了他的手里,然后看着白白的馍馍上面黑漆漆的小手印哈哈的直笑。

    那是他最悲惨的人生,却也是最幸福的时刻。他从记事起,就是一个乞丐,被一个老乞丐养大,然后,老乞丐死了。他一个人,他本以为一生就这样了。他没有亲人,甚至年龄太小,都不能去做工自己赚钱养活自己。他太瘦,太小,别人都不要他,她能做的不过是博取路人的同情,然后混口饭吃。但是,那个时候他遇见了她,那个唯一让他温暖的人。他觉得这一辈子,有了她就是美好!

    他每天在同一个地方等她。但是,终于有一天他没有等到她。不是因为他们之中有人爽约了没有来。他被打晕带走了,然后关进了笼子里和一群同样大大小小的孩子中间。之后,他才知道,他被人抓进了杀手组织。那些杀手为了寻找新鲜的血液,培养更出色的杀手,到处收揽、甚至抓捕人,而身为乞丐的他,无疑是最好的目标。

    那帮杀手竟然不给他们饭吃,还逼着他们像是野兽一样的互相厮杀,成功杀死对方的人,才能靠着极少的食物勉强活下来,然后迎接下一场的厮杀。笼子里的日子没有日夜,就没有了年年岁岁。为了活下去,笼子里的孩子们互相防备着,一个闭眼迎来的就是杀机。不能熟睡,不能放松警惕,不然就是死。

    众人本以为他是最好对付的,因为所有的人都认为他年龄最小,最瘦弱,根本没有什么力气反抗。但是,他不想要死,他想,要是小女孩给他送馒头的时候没有看见他,该是多么的失落啊。每次看他狼吞虎咽地吃东西的时候,她总是笑得很开心。她是他见过的,最美的人!为了再次见到她,他就不能死!

    他就是靠着这样的信念活下来的。最后,笼子里的饲养的孩子,饿死的饿死,冻死的冻死,被杀死的杀死,打开笼子门的时候,只有他一个人从一顿腐烂的尸体中爬了出来,满身血污脓水和尸臭,瘦骨嶙嶙。但是,他做到了,他活了下来,尽管他活得已经不像是一个人!

    他被逼着去接任务杀人,尽管那个时候,他还是一个十岁不到的孩子。他不是想过要逃,但是,他能力有限,那时候的他毕竟是一个孩子,怎么和一个尽是武功高手的杀手组织较量!他决定等待时机。

    这个时机,他等了将近整整十年。他在一次出任务的时候,故意出错,然后用一具相似的死尸伪装成了他的样子,成功的移花接木,摆脱了夺命书生的称号!这个世界上,夺命书生已死,只剩下钴夕照。他喜欢他的名字,因为每当夕阳西下的时候,他就能见到她甜美的笑靥。然后,他终于回到了当初的地方,见到了当初的那个小女孩子。

    他极尽一切得扮演着一个迂腐书生的形象,只要远远地守护者她,暗中为她解决掉麻烦,看着她就好!

    看着她坐上了九爷的马车,他的心就开始狂跳,似乎预示着什么事情就要发生。从第一次杀人后,他的心就没有这么剧烈地跳动过了。

    钴夕照的身影飞快地在房屋瓦梁上疾走,快如闪电,几乎只是一闪而过,底下人偶尔有察觉瓦片声音的,抬头一看,一眨呀,人就不见了,摸不着头脑,理所当然地认为房顶有野猫罢了。

    钴夕照的心里越来越急迫,正怀疑九爷没有带钱大小姐回去,却看见一处巷子里挺着一辆马车,正是九爷的马车。钴夕照足尖轻点,凌空几步,一个大鹏展翅,从屋檐上飞下来,稳稳地落在了地上,掀开马车的帘子,已经人走镂空,心下一动,就已经断定,钱大小姐必然是出事了。

    正焦急,却看见马车停着的方向正好是靠近一处后门,向周围看了几眼,像是花街的后院。钴夕照的心一沉,翻身就进了高墙,才落在墙内,脚下就踩到一件硬物,低头一看却是一只发簪。若是他没有看错,这只发簪正是钱大小姐早上出门时发髻上绾的。钴夕照拽紧了手中的簪子,神色一凝,已经不见丝毫书生迂腐的气质,冰冷的眸光像是野兽一般狠辣。

    “不要过来……不要过来……”钱半城的朱唇已经被自己咬出血来,水嫩的唇更加的嫣红,血腥弥漫,把她的唇点缀得更加靡丽了几分,有一种嗜血的妖媚。浑身无力,嗓子干渴得已经冒烟了,想要狠狠地骂着眼前的地痞人渣,首先出口的却是嘶哑的呜咽,钱半城更加紧地咬了唇,只能用恨意地眼神看着正宽衣解带的九爷。

    若是能够动,以钱半城的脾气早就把九爷打得连他爹都不认识了。这死猪头,竟然敢打她的主意。

    九爷已经脱得只剩下乳白色的内衣,一撩头发,对着床上的钱半城走来,他的脸上一脸尽是邪恶的笑意,只让人觉得猥琐:“半城妹妹,半城宝贝,你这个样子更加的*啊!哈哈哈!”他看着钱半城的眼神,仿佛她现在是一只煮熟的鸭子,待宰的肥鹅,等着被他揉虐着吞进肚子里。

    反正钱半城也插翅难飞了,九爷并不着急,附身吻上钱半城血淋淋的唇,一寸寸研磨,细细品尝。

    钱半城的手牢牢地抓着身下的被单,使不出一点把身上人撂飞的力气,想到接下来的种种,此时此刻,终于有了害怕。“不要——她不要这么被这个人糟蹋!”钱半城脸上的泪水滑落。此时此刻,却是连泪水都是滚烫的,丝毫减少不了胸口横冲直撞得热意。

    终于,在九爷再一次留恋到她唇得时候,她发狠地咬住了他的上唇,血腥味满口。“啪”的一声清脆,九爷抡起右手狠狠地打偏了钱半城的脸:“贱人!你属狗的呢?竟然敢咬我!行,爷我就在一旁等着,看你春药发作的时候,如何淫荡地要求我好好疼爱你!”

    被打了一巴掌,钱半城烧的乱哄哄的脑子,一瞬间清明了不少。都怪自己太疏忽了,明知道九爷并不是他所装出来的那么正人君子,甚至,她在江南生活了这么久,早就了解了他的为人的,怎么会还会着了他的道。防人之心不可无啊,更何况像是九爷这样窥伺她已久的小人!她疏忽了!

    一瞬间的清醒过后,身上的燥热又像是火烧火燎似得爬起,折磨着她的理智,她只觉得自己的意识正在被吞没,全身像是百万只蚂蚁再爬似得,她难耐地蹭着床单,却发现是徒劳的。

    宽松的衣摆随着她摆动的动作,更加地散了开来,一屋子的春色,钱半城极力忍住不让自己出声。就算是死,她也不会在他面前发出如此羞人的声音,就算是死,她也不会让他得逞。

    但是,唯有死才能保住清白么?到底谁?谁能够来救救她?

    “怎么?忍不住了吧?”九爷邪恶地笑着,扯住钱半城的头发,将她的上半身靠在他的肩上,身上附上她的脸:“乖乖的,就不会挨打,看你这么漂亮的一张脸,打红了多可惜!”手下的凝脂滑腻,让人爱不释手,九爷直觉得自己已经忍不住了!他的手正要去解开钱半城的腰带,却听见房门“轰隆”一声被人推了开来。

    “谁!”九爷警惕地拉了一旁的棉被,盖在钱半城和自己身上,脸上是被坏了好事的恼羞成怒,“敢来坏爷的好事!”

    明明没有风,来人的青丝却在空中飞扬,墨青色的衣衫背着光,像是夜色的冷,看见床上衣衫凌乱的钱半城,他的脸色铁青,杀意弥漫:“你找死!”